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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南京律师网 | 更新时间:2022-7-2 19:36:30 | 阅读次数:32
上海某餐饮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因与张某商标侵权纠纷,于2008年2月25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。法院于2008年2月26日立案受理,并向各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手续,指定举证期限至2008年6月15日。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6月18日15时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。原告委托代理人A、被告委托代理人B均到庭参加诉讼。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
鉴于独占许可的特殊性,法律一般赋予独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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